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12
根据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浙0281执5583号之二,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2)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350号 | 刘冰、汪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21302500047GB00017F00060204 |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裕民村、熊家村(坤泰·悦都)5#住宅楼栋二单元2704号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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