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14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1303执恢1092号之一,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8)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090号 | 张念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21302400004GB00004F00260021 | 北郊清河路二桥头(左岸星城18号楼2单元302号)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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