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田文秋因保管不善,将20120147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文秋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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