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办法》进一步明确汇交人在实物地质资料汇交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一是安全管护责任。要加强野外现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安全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掩埋、丢弃、损毁。二是资料整理义务。收到汇交通知书后,要按规定分类整理实物资料以备验收。三是汇交配合义务。要全程配合省馆(或分库)验收、接收、保管工作,直至资料交接完成。四是质量管控责任。要对汇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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