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与税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金融、自规、卫健、民政、法院、财政、编办、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现就数据共享后减少不动产登记办理材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共享成果
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与上述多部门建立了稳定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所需信息的实时获取与核验。这一成果减少了群众和企业在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时需提供的纸质材料,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极大地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
二、减少办理材料清单
基于数据共享,以下材料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时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
1.契税凭证、减免税证明:通过中间库(不动产登记系统与住建系统点对点对接建立了中间库)调用,无需提供纸质契税凭证、减免税证明材料。
2.网签备案合同:通过中间库(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税务系统点对点对接建立了中间库)调用,无需提供备案合同等纸质材料。
3.身份证、户口簿、身份核查、永久居住证(端口调用):通过省数据共享平台可直接获取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无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4.企业、个体营业执照(端口调用):通过省数据共享平台可直接获取企业、个人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等市场主体信息,无需提供纸质营业执照等材料。
5.金融许可证(端口调用):通过省数据共享平台可直接获取金融许可证信息,无需提供纸质金融许可证明。
6.用地批文、规划许可、规划验收、土地出让与划拨信息(端口调用):通过随州市数据共享平台可获取企业、个人在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时需提供材料的电子信息,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7.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端口调用):通过随州市数据共享平台可直接获取出生证明、死亡证明信息,无需申请人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8.婚姻状况证明:通过省数据共享平台可直接获取申请人的婚姻状况信息,无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9.司法判决文书(端口调用):通过省数据共享平台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直接获取司法判决文书电子信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10.房屋调拨信息(端口调用):通过随州市数据共享平台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直接获取房屋调拨电子信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11.党群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端口调用):通过省数据共享平台在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时可获取相关材料电子信息,无需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
12.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端口调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通过随州市电子证照库直接调取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证照,无需提供纸质证书。
三、核验方式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后,我中心将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共享接口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核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信息不实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错误或纠纷,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虽然部分材料已实现数据共享,但申请人仍需妥善保管好相关纸质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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