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用地“批供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0日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用地“批供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与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新形势,提升审批效率,促进更高效的资源配置、更快速的项目落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期通过创新机制,优化流程,提升效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现有基础条件及相关成效
(一)2022年5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联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印发了《随州市带方案出让工业项目“五证同发”实施方案》,围绕“拿地即开工”目标,通过跨部门、跨层级并联审批,实现“五证同发”,确保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促进工业项目早落地,早投产。
(二)2024年1月我市出台了《随州市人民政府承接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通过明确承接委托审批事项和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切实优化了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效率。
在此基础上,我市积极探索以划拨方式和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用地项目“批供合一”,在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时,一并提供供地方案等资料。市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时,一并审批供地方案,实现批地即供地,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领域手续办理审批流程。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试点工作将以随州市市本级作为实施范围。在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以划拨方式或者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市本级建设用地审批项目。
三、试点目标
(一)提升审批效率。通过实施“批供合一”模式,实现审批与供应流程的无缝对接。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供地等环节合并为一个连续、协同的工作流程,压缩项目用地从申请到最终供应所需的总时间。通过推行并联审批、在线审批等创新手段,使得项目用地并联完成所有法定程序,进入实质性的建设阶段。
(二)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供地服务新模式,构建快速响应的企业服务机制。更加主动地了解和对接企业的用地需求,通过定制化服务方案,确保一旦确定投资意向,即可迅速提供符合其需求的地块。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提供包括用地咨询、申请、进度查询、意见反馈等在内的全链条服务,使得企业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快速完成用地手续,加速落地生产,有效缩短项目落地周期。
(三)强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覆盖用地审批与供应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确保“批供合一”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用地审批与供应的全程留痕、可追溯系统,确保每一个环节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或职能,负责对审批流程、供地决策、土地使用情况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构建多元化的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网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各级审批人员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改革成果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四、主要内容
(一)流程整合。整合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地审批环节。按照《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科室在履行职能职责中同时需要审查涉及符合“批供合一”的报件资料。
1.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供地情形的,严格审查划拨供地相关资料,报请市政府审批;对于符合协议出让情形的,严格依法依规按相关程序办理协议出让。
2.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在审查建设用地报件同时审核项目用地红线图,根据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出具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
3.法规与执法监督科:负责省人民政府委托市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征收法制审核。
4.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对于划拨供地情形的,在报送征地资料同时按照《划拨用地供地方案审批材料目录》报送资料;对于协议出让情形的,在报送征地资料同时按照《协议出让供地方案审批材料目录》报送资料。
(二)并联审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并联开展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地审批(容缺建设用地批复),内部审批完结后,同时向市政府申报审批。市政府批准征地手续、供地方案后,同时发布征地公告,划拨土地的下发划拨土地决定书,协议出让土地的按协议出让程序出让,实现多个事项同时进行。
五、计划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4 年 5 月至 2024 年6 月)。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
(二)实施阶段(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11 月)。分步实施“批供合一”改革,包括人员培训、流程优化等。
(三)评估与验收(2024 年12月)。对改革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持续优化改革措施,并申请验收。
六、预期成效及成果形式
(一)成效。通过“批供合一”改革的深入实施,进一步提升用地要素保障效率。首先,用地审批周期将得到大幅缩短,极大地促进项目落地的速度,为企业投资节约时间,增强市场活力。其次,批而未供土地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将大幅提升,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最后,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更为公平、透明、便捷的服务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成果形式。验收完成后将形成一套详尽、实用的“批供合一”操作手册,该手册不仅包含改革的理论基础、操作流程、案例分析,还将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操作细节,为实践操作提供明确指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批供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定期召开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改革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改革进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批供合一”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及时发布改革动态、典型案例和成效经验,增强公众对改革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加强对改革工作的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改革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反馈机制。设立专门的反馈渠道,收集企业、群众对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对收集到的反馈意见进行整理和分析,及时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将反馈意见的处理结果及时向企业、群众进行反馈和解释说明。
附件2:划拨土地材料目录 附件3:协议出让土地材料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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