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打好“九大战役”支持发展的大会战,推进我市重大项目高质量建设用地保障,服务我市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打好“九大战役”服务全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若干措施》、《省自然资源厅打好支持发展大会战服务全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用地要素保障这个基本支撑,坚决做到要素跟着项目走、手续跑在项目前、服务围着项目转,高标准做好资源要素保障,积极推动重大项目落实落地,为我市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项目用地前端管理机制,深度介入项目前期工作,靠前服务项目,谋划、计划实施更加科学;精准资源要素配置,进一步提升审批质效;强化土地储备职能,激活增量、盘活存量,推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对2023 年省厅“百大攻坚”确定实现当年开工重大项目用地“全额保障”、“全部落实”,实现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尽保、快保、优保”。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深化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及五证同发。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项目用地前端管理。
1.靠前服务项目策划生成。完善项目“空间准入”机制,推行用地服务保障项目库,从源头化解项目用地发展空间矛盾冲突。督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运用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咨询服务系统”,在项目谋划阶段,根据项目用地红线,为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提供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查询服务。开展联合选址选线,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落地效率。(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科、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科、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留足项目发展空间。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衔接,合理预留项目用地空间。结合省厅乡村振兴“点状用地”政策文件,探索实施点状用地,积极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用地。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实施前的过渡期内,乡村建设用地可按2022年批准建设用地10%预支。(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精准配置自然资源要素。
3.精准配置用地计划指标。分级分类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按批次用地和单独选址用地分别报省厅和国家全额保障。其他项目市级先行预支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报批用地,不足部分,报请省级统筹保障,确保不因计划指标问题影响项目落地。按照省厅“增存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核算规则,鼓励各地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责任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加快推进补充耕地节奏。分解下达年度补充耕地指标计划到各县市区,加强督办指导,加快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新增耕地项目实施进度,定期对全市指标情况进行统计通报。(责任单位: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市国土整治中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健全耕地占补统筹机制。加大重大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增减挂钩指标市域调剂力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力度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市级统筹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比例由30%降为20%、补偿费用旱地、水田、增减挂钩3、4、5万元/亩调整为5、7、8万元/亩,进一步提升各地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积极性。对于确实无法自我保障的省级以上重大项目,按程序申请省级统筹,对于确实有指标需求的地方,认真组织参加省级指标交易。(责任单位: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市国土整治中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高效使用增减挂钩指标。严格按照省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规定,规范增减挂钩全流程管理,加快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备案,在自给自足的基础上,对于无法自我保障的紧急重大项目,通过市域内调剂等方式实现指标区域性合理流动调配。(责任单位: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高效有序推进土地供应。科学组织完成土地供应计划编制,精准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请市级层面研究解决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方面存在的问题,协调市发改委组织各地进一步扩大区域性统一评价范围,确保已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的开发区(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现100%。紧扣全市战略部署和重点产业、新兴产业,鼓励各地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灵活多样的土地供应方式,提升企业获得感。(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提高用地审批质效。
8.限时办结用地报件提升审查质效。积极做好承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委托审批权相关工作。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抢抓各类用地政策的“窗口期”,实行用地初审“边组边审、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开通“绿色通道”,将各项工作并联进行落实,每个审查岗审查时间控制在1天以内,争取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报件。(责任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科、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科、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科、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协同健全用地协商沟通机制。积极主动与发改、交通、水利、住建等部门和各平台公司进行对接,定期会商,协调推进重点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各项工作,及时掌握报批项目信息,一次告知用地单位需办理的各项手续、要件要求和底线要求,形成合力,实现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尽保、快保、优保”。(责任单位: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10.开展金牌“店小二”用地用林包保行动。聚焦2023年市级重点项目,对用地用林需求情况进行梳理,精准遴选形成“2023年全市重点项目店小二用地用林包保服务清单”,连同省厅下发的“2023年用地报批百大攻坚项目清单”一起纳入包保服务范畴,开展“一对一”包联服务,深入现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分类梳理项目在用地用林、规划审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跟踪协调解决用地问题,确保项目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科、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科、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科、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建设工程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构建用地要素保障服务平台。以服务省、市重点项目为着力点,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店小二”办公室协调、督办等职能,定期调度,推动工作专班和各地提出解决问题方案,跟踪推进,重大问题报局党组调度,每季度对包保服务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与相关部门和用地单位配合,服务重点项目“能报则报”、“能批尽批”。(责任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科、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科、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科、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建设工程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筑牢测绘地理信息基础支撑。推动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工作,推进全市实景三维建设,构建上下协同测绘、联动更新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基础测绘成果持续更新,实现高精度基础测绘成果年度更新,突出保障重点要素和高频率使用要素的动态及时更新,全面提升基础测绘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开展随州市域范围内的天地图数据、市(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与导航电子地图矢量数据(道路)、地名地址(含兴趣点)数据融合工作,提高天地图数据现势性,丰富数据内容,提升天地图市(县)节点的服务能力与水平。(责任单位:测绘地理信息科、信息中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自然资源要素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盘支撑作用,高度重视用地要素保障工作,成立自然资源支持发展领导小组和服务保障工作专班,主要领导全面负责,细化责任分工,将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具体的项目。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坚持主动作为、沟通
协作,建立重点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定期会商、现场调研、提醒督办等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统筹推进支持发展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跟踪服务,及时做好调度。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和用地单位,深入开展“全链条跟进、全流程提速”用地保障服务,梳理重点项目包联服务清单、问题清单,每月30日前更新“省厅2023年用地报批百大攻坚项目”、“2023年全市重点项目店小二用地用林包保服务清单”项目用地用林进展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并报市局“店小二”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定期调度,确保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有力推进,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精准政策供给。加大用地要素保障政策宣讲和上门服务力度,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主动到各级政府、企业、项目建设单位,通过PPT宣讲、现场解答、编制和发放宣传政策资料等方式,深入解读耕地保护、空间规划、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新要求,帮助企业弄懂吃透、用足用好政策。
(五)强化考核问效,定期通报奖惩。建立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月会商、跟踪督办、考核问效等工作机制,精准掌握进度,定期通报情况。对用地保障不及时、督办项目未落实、用地保障率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用地保障及时、用地保障率高的的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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