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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随州市(曾都区)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1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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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税务局,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

    现将《随州市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人账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随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

2023721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

“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52号)、《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通知》(随营商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推广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一次收缴、后台清分入账(库”便民利企服务举措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业务协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水平打造高质量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线下一窗、线上一网”的基础上优化不动产登记相关税、费等缴纳方式,缴款人可选择刷卡、云闪付等方式一次性缴纳税款和不动产登记费,成功缴纳后实现不同款项自动清分和入账,完成线上线下税、费缴纳“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

三、业务流程

1.业务受理后,税务局和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别核算税款和登记费

2.税、费信息自动推送至银联收费分账系统生成综合支付订单,生成“税费同缴”,线下业务缴款人通过银联POS机或者扫码完成缴款,线上业务缴款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完成缴款

3.银联扣款后,税款收缴成功信息实时向人民银行系统确认,登记费收缴成功信息实时向财政系统确认。在税、费收缴成功结果分别反馈至税务、登记系统后,税务局开具完税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登记费票据,完成“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

四、部门职责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推进不动产登记税、费“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以不动产登记系统为基础,联合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建设不动产登记税、费统缴平台。

税务部门负责汇总税登记费信息生成“税费同缴”码,并推送至银联收费分账系统,在应缴税款登记费收缴成功后将结果反馈至不动产登记系统。

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引导群众使用不动产登记税、费统缴平台完成扫码缴费并开具完税证明登记费票据实时将税、费缴纳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

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负责监督税款实时汇缴至国库,确保税款准确、及时、安全入库。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工作部署要求,切实积极稳妥推进税、费缴纳“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

2.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应就税、费缴纳“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工作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财政系统、税务系统业务协同,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3.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强税、费缴纳“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该项工作常态化开展,让更多企业群众体验办事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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