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东城所坚持以落实执法责任制为突破口,强化“五制”,不断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一、实行错案追究制。对因工作疏忽造成的违法管地行为,除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外,还要追究其政治责任。
二、落实动态巡查执法责任制。该所对每个工作人员都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将法律责任、执法权限,动态巡查的工作责任、程序以及相应承担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岗位上,并明确规定不准独自办宗地,必须二人到场收费,收据必须附在档案之中,随时接受监督。
三、推行集体审批制。为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土地审报批,规划审查,地政地籍登记发证等业务,在所内全部实行集体审批制。
四、推行服务承诺制。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更好的规范行政行为,该所在各村委会社区街道和办事处办公所在地,设公开专拦、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做出服务承诺,并聘请8名土地执法监督员监督日常工作。
五、推行淘汰制。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每年底邀请执法监督员对每位干部职工进行无记名评议,评议按照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不合格者转为工勤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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