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决算情况
二、部门支出决算情况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金占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情况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1、林木种苗质量检验;2、林木良种审定;3、《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标签的发放;4、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保存;5、林木种苗质量纠纷的仲裁;6、林木良种推广使用;7、林木种苗的调剂;8、林木种苗业务咨询及技术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林木种苗管理站系随州市林业局直属正科级二级单位,2015年4月市编办明确随州市种苗管理站为公益一类行政事业单位(随编办发[2015]35号),现有编制4人,其中,领导职数(正科级)1人(随编办发[2016]8号)。现实有职工5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收入571,39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040.00元(基本支出拨款394,040.00元),事业收入177,350.00元。比上年收入46.02万元增加24.1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部门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支出632,467.06元,其中:①人员经费支出587,980.76元;②公用经费支出44,486.30元。总支出比上年支出60.90万元增加3.8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018年本年结余-61,077.06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61,077.06元),上年结余355,165.67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129,530.67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25,635.00元), 2018年财政收回项目资金225635元,2018年底累计结余68,453.61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68,453.61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支出合计318元(公务接待费318元),预算为2400元,未突破预算。
会议费和培训费未发生支出。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收入571,39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040.00元(基本支出拨款394,040.00元),事业收入177,350.00元。
2018年支出632,467.06元,其中:①人员经费支出587,980.76元;②公用经费支出44,486.30元。
2018年本年结余-61,077.06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61,077.06元),上年结余355,165.67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129,530.67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25,635.00元), 2018年财政收回项目资金225635元,2018年底累计结余68,453.61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68,453.61元)。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项目内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及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随财发[2019]9号)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度财政专项资金及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经自评2018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综合评价得分99分,评价等次为优。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1.单位全年总支出为632,467.06元,其中:①人员经费支出587,980.76元;②公用经费支出44,486.30元。
2.2018年度市政府、市林业局下达的重点工作:
一是完成全市种苗供需调剂,为圆满完成我市精准灭荒工作任务提供有效保证;二是多举措开展林木种苗普法宣传,并组织一次专项培训;三是开展种苗执法行动,保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发展势头良好;四是支持重点林业花卉苗木产业园建设,培育发展壮大基地,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努力培育高、新、优、特品种,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花卉苗木品牌。
(二)简要概述年度绩效目标。
完成全市种苗供需调剂,为圆满完成我市精准灭荒工作任务提供有效保证;多举措开展林木种苗普法宣传,并于10月在随县组织全市林木种苗执法人员及部分企业技术骨干进行专项培训;开展多项种苗执法行动,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发展势头良好,随县神农苗圃获评“湖北省十佳苗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完成种苗生产任务。2018年,全市共出圃各类苗木1200万株,采集橡子、银杏等种子80余万斤。新育苗面积2130亩,预计今冬明春苗木总产量3100余万株,其中精准灭荒育苗158亩,预计产苗量717万株,储备橡子7万斤,油桐籽2万斤,油茶籽1万斤。确保育苗面积不减、苗木数量不少、苗木质量不降,能最大限度地为今冬明春精准灭荒等工程造林提供充足、优质苗木。
(二)常抓种苗普法教育。根据全省“林木种苗执法年”活动安排及市林业局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力抓好种苗普法教育。始终坚持以宣传教育、预防为主,把一切种苗生产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积极参加全市“平安和谐稳定 学法懂法守法 共建共治共享”为主题的综治法治宣传活动,共发放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单行本、宣传图册等相关宣传资料300余本(册),现场答疑解惑50余人次;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在线普法学习和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组织的种苗知识问答,切实提高执法工作人员法制水平;三是省种苗站、市种苗站会同随县林业局于10月31日在随县成功举办了种苗质量管理和行政执法培训班。通过宣传、自学、培训三结合,极大地增强了广大苗农知法、守法意识和执法者法治思维,切实维护林木种苗市场秩序和保障苗木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从严监管种苗质量。林以种为主,种以质为先,我们始终把强化种苗质量管理作为第一要务。一是根据省林业局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通知精神,市种苗站在各县市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查了6个育苗单位的7个树种15个苗批,基本达到质量合格标准。对随县鸿福林业公司和随县果好蓝莓公司两家种苗标签使用不规范问题,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一家办证没任何生产经营行为,也没任何档案管理痕迹,已作注销处理;二是宣传、预防、打击假冒伪劣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截至目前,全年全市无违法违禁苗木案件发生;三是抓省监管基地示范引领。9月份省种苗站对曾都区省级良种油茶育苗基地进行考核检查,各项检查指标都达到合格标准。
(四)规范种苗供应渠道。为保证苗木质量,降低节约成本,严控苗木采购环节腐败,多途径规范种苗供应渠道。一是规范采购程序。广水市在项目造林中,采用订单生产的方式,由有育苗经验的农民育苗,种苗站提供资金和技术,采用政府询价的采购方式,由种苗站集中向育苗户采购再集中统一供苗,随起随栽,就近用苗,既保障了苗木质量,提高了苗木成活率,也节约了成本,规范了采购程序;二是畅通供苗渠道。随县采用根据基地面积测算用苗量,由种苗站集中向社会采购,凭调拨单统一先供苗,项目验收再结算。坚决杜绝人情苗、关系苗、规格不达标苗、未木质化苗上山;三是确保外购用苗来源清楚。尤其是油茶等木本油料大基地用苗,一律要求到省定点木本油料基地采购,同时达到品种配比要求,保证了企业用苗要求和最大利益。
(五)全力打造特色苗圃品牌。近年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抓龙头企业、骨干苗圃的带头引领作用,积极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投资种苗事业。绿化苗木、多肉植物、乡土树种、药材花卉、兰花、木本油料为基础的几大主要特色种苗板块。随县神农苗圃有限公司、湖北丰年有限公司、湖北丰源公司连续3年获得“全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其中随县神农苗圃有限公司获2018年“湖北省十佳苗圃”称号,花卉苗木产业区域板块经济逐渐形成强大活力。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2018年度没有安排项目资金。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 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 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预算与执行情况较好,年度预算与执行情况相一致,无项目测算过多,执行过少情况。
(三)拟公开情况。
2018年整体绩效目标已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
五、2018年度市林木种苗管理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目标而发生的人员支出。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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