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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10-22 15:41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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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概况

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为随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二级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现有人员编制7个,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编制6个,经费自理编制1个。实有在职人员6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一)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国土资源使用经营的合法性,受理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受理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是严格按照“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宗旨,对土地和矿产两大类资源的使用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在管理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土地执法科和矿产执法科。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收入137.26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补助)44.26万元,占32.2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30万元,占21.86%,上年结转63万元,占45.89%。

预算安排总支出为137.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6.32万元,占62.89%,公用支出20.94万元,占15.25%,项目支出30万元,占21.86%。具体情况如下:

1. 人员经费支出86.3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8.65万元,职业年金3.46万元,失业保险0.65万元,工伤保险0.43万元,生育保险0.43万元,医疗保险2.6万元,住房公积金5.2万元,提租补贴1.08万元,行政运行59.38万元,事业运行4.44万元。

2. 公用支出20.94万元。

3. 项目支出30万元,用于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动态巡查和例行督察工作。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决算收入总计163.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59万元,占60.26%;年初结转和结余65.02万元,占29.74%。

2. 支出总计163.61万元,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2.11万元,占62.41%;年末结转和结余61.5万元,占37.59%。具体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2.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5.05万元,占73.5%,主要用人员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6.41万元,占16.07%,主要用于商品与服务、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项目支出10.65万元,占10.43%,主要用于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动态巡查和例行督察工作等支出。

(2)年末结转和结余61.5万元,是单位转入实拨资金账户结余款项。

(三)部门决预算对比情况。

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为137.26万元,财政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63.6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19.2%,形成决预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预算支出为137.26万元,年末实际支出为102.11万元,差额为35.1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65.02万元,年末实际结转和结余61.05万元,差额为3.97万元。

1. 全年收入决算数情况:2017年总收入163.61万元,比上年总收入180.89万元,减少了9.6%。

2. 全年支出决算数情况:2017年总支出102.11万元,比上年115.87万元减少了13.76万元,减少了11.88%。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提高运行效率。

(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数为137.26万元,实际支出为102.11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为35.15万元。支出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数91.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5.05万元,占82.06%;公用经费支出16.41万元,占17.94%。

2. 项目支出10.65万元,用于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动态巡查和例行督察工作。

(五)关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安排20.94万元,实际支出16.41万元,主要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比2016年11.98万元增加了4.4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购置小型办公设备以及支付专项劳务费用和网络专线费用。

(六)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3.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49万元减少12.6万元,下降76.41%。与上年决算数2.45万元相比增加了1.44万元,增加了58.78%。其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安排7.91万元,2017年共接待25批次125人,实际支出0.73万元,比上年度决算0.15万元增加0.58万元,增加386.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安排8.1万元,2017年实际支出3.16万元,比上年度决算2.13万元增加万元,增加48.36%。

“三公”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了与其他市州以及县市区对口业务的交流与督导,加大力度开展卫片、新开工等重点项目工作的推进;二车辆老化导致维修费用增加以及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导致用油量有所提升。

(七)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台,全部为巡查用车。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所有资产都登记造册,管理落实到人,每年必须核对一次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确保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资金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费用支出等方面。在整体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政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用途和标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依法依规使用、管理。

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决算收入额98.59万元,决算支出额102.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5.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41万元。

3. 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度预算收入137.26万元,全年执行数102.11万元,实际完成值74.4%。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按照预算安排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当年的利息收入等。

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

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的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7.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8.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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