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森林公园的规划设计、组织调查和项目报批
2、监督管理森林公园建设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3、负责森林公园范内的森林资源保护,绿化树木和绿地管护、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位于随州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及城南新区随城山一带,距市区3公里。规划面积10305亩,其中林地面积7717亩,森林覆盖率72.2%。公园有良好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具有观赏、休憩、娱乐、科普教育等功能。
根据2013年12月2日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的通知》(随编发[2013]52号)文件精神,同意设立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人,正科级单位。森林管护的具体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目前森林公园有2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决算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对照年初预算,按单位实际收支情况进行决算。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收入400.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入20.33万元,公用经费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3.38万元,其他收入6.58万元,项目收入松材线虫专项除治资金238万元,上年结余和结转121.29万元,本年收入总合计400.58万元。
2020年度总支出3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万元,项目支出354.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18万元。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二级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6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据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6万元,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二级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决算数为0.45万元。其中:办公费0.04万元、邮电费0.2万元、物业管理费0.08万元、福利费0.13万元。2020年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1万元相比减少0.55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弥补人员经费不足,用于发放人员工资。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2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 378.2696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7.35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7.358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76 %。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354.2万元,其中松材线虫病防治339.2万元,生态公益林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91.67%。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加强公益林保护管理,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目标,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管护责任,切实维护林农权益,维护和稳定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降低松材线虫病传播媒介松褐天牛的虫口密度,阻止疫情扩散,不出现新的疫点,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防治效益。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明确,经费管理较到位,资金使用率较高,能做到按计划支出,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工作计划和目标,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健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工作任务。
附件:2020年度随城山森林公园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林业防灾减灾—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0.2万元,执行数为339.2万元,完成预算99.7%。发现疫情后,我们立即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阻止疫情扩散。2020年度防治共投入资金339.2万元:其中清理病死疫木335万元;松材线虫病核查验收3万元,其他支出1.2万元。本年度到位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给项目实施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无挪用占用专项资金情况。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林业有害物生防治面积10305亩,2020年度完成10305亩,其中林地面积7717亩,占任务的100%。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防治变化度≤4.7%,综合防控符合规范,达到健康林标准。松材线虫防治当期任务完成率≥90%。二是能及时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减少灾害损失,增加乡土阔叶树种比例,维护生态安全,保持健康林面积,促进森林健康,生态良好。
附件:《2020年度林业防灾减灾—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绩效自评表》
2、生态公益林项目绩效自评:
2020年森林公园范围内省级生态公益林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实际管护和补偿面积为7717亩,补偿资金13.38万元(其中直接补偿11.38万元,公共管护2万元),直接补偿11.38万元于2021年2月已全部兑付到生态公益林管护村集体及个人手中,资金到位率100%。上年结转生态公益林管护支出3.62万元,公共管护支出用于生态公益林防火宣传和病虫害防治及森林防火支出,预算完成率100%。维护和稳定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大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公益林是人类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基地,是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同时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体。二是通过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建立,使林农的经济收入有所增加,积极性得到了调动,有效地保护了重要区域的森林,特别是水源林,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了保障,特别对于环境恶劣的生态恢复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附件:2020年度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根据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和单位职能,合理制定本年度项目预算;二是加强项目规划及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争取执行与预算安排相符。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20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3、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目标而发生的人员支出。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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