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统筹推进城乡建设发展。拟订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政策制度、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地方性标准、技术规定,并监督实施。提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以及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专项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
(四)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
(五)负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报告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六)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七)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各类专项规划,推动实施“多规合一”。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竣工核实。办理各类建设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九)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征收、转用管理。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负责临时用地管理。
(十)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及其生态保护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古树名树保护。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地质矿产资源治理。负责全市地质工作和管理地质勘查行业。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协调推进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治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管理,负责地图的编制审批。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负责森林、湿地、草场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负责林地管理,指导县(市、区)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地、草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十六)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市级标准。负责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七)组织全市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权利。组织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落实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营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防沙治沙、山体复绿及各类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建设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
(十九)负责城市设计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设计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城市设计编制和审查工作。拟定城市风貌管控等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二十)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活动,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促进建筑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装饰装修行业发展。按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勘察设计行业监管。指导完善地方工程造价定额及各类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二十一)指导全市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部落、历史建筑等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名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名城保护宣传、发展工作。
(二十二)负责房屋建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建设监理、竣工验收,以及工程造价定额和建设标准定额、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二十三)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职责。指导集镇和村庄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参与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示范镇创建工作(不包括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参与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二十四)负责推进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和专项验收监督管理,发展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负责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日常管理和绿色生产,以及可再生能源、预拌混凝土(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监督管理,发展绿色建材。
(二十五)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技术引进、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新技术应用推广,落实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十六)按规定负责相关领域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地落实自然资源、林业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自然资源、林业、规划、测绘以及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不包括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本级)
2.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设2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一科、行政审批二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国土绿化科、森林资源科、建设工程科、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测绘地理信息科、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科、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森林防火科)、勘察设计与科技科(名城保护科)、建筑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科、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市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老干部科。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48人(含参公编制4人)、行政工人编制2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42人、行政工人2人、聘用人员2人、退休33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363.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7192.09万元,增长331.2%,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系统建设项目收、支7553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363.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92.09万元,增长33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48.85万元,占本年收入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4.73万元,占本年收入0.2%。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363.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192.09万元,增长331.2%。其中:基本支出1009.8万元,占本年支出10.8%;项目支出8353.78万元,占本年支出8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348.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04.19万元,增长335.9%。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系统建设项目收、支7553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03.73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258.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系统建设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5.12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4.3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3.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258.5万元,增长502.2%,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系统建设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3.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52.13万元,占1.8%。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9.63万元,占0.6%。主要是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7650.91万元,占87.9%。主要是用于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系统建设项目、林长制工作项目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719.56万元,占8.3%。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1.51万元,占0.9%。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49.98万元,占0.5%。主要是用于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7.55万元,支出决算为870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2.02万元,支出决算为5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13万元,支出决算为6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06万元,支出决算为3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92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7万元,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增加,单位医疗保险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9.13万元,支出决算为1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农林水支出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9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监管项目中古树名木保护费62万元由财政直接拨付给县市区财政,2024年10月已做预算调减,2024年未纳入本级决算。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国债项目7553万元编制2024年预算时项目未审批,2024年初审批后追加预算7553万元。
(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明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2023年结转资金,编制2024年预算调整时已追加预算。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具体包括: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11.07万元,支出决算为71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增加8人,人员经费增加。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3.57万元,支出决算为7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7.94万元,支出决算为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具体包括: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4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专款地质灾害防治详查项目资金超预算27.98万元,2024年10月已做预算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5.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8.48万元、津贴补贴131万元、奖金257.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0.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57万元、住房公积金75.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2万元、离休费2.87万元、抚恤金46.7万元、医疗费补助12.1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万元。
公用经费98.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1万元、印刷费1.57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9.31万元、邮电费0.71万元、物业管理费3.1万元、差旅费10.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79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6.33万元、福利费4.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45.12万元,本年支出645.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645.1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等方面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4.81万元,支出决算为34.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9%。较上年减少14.48万元,下降29.4%,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缩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9%。较上年增加5.49万元,增长76.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缩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1人出国交流出访。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1人赴澳大利亚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与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培训、1人赴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开展自然资源地质科普国际化管理交流合作访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18.81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9%;较上年减少21.67万元,下降53.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缩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较上年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25.8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养、车辆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8%,较上年增加1.69万元,增长107.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缩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原因2024年本单位无外宾来访。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6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级、县级工作人员,主要是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森林督查、执法监督、建筑业管理等工作。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8个,3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4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71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等费用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85.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27.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85.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85.8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0.8%,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9.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7708.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3%。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经费管理规范,资金均按规定用途使用,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社会效益较好,可持续性强,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投入有保障。
组织开展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年初预算资金2407.55元,2024年10月调增预算7543.26万元,执行数9363.58万元,执行率94.1%,总分96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额度内,产出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在预定时间内及时实施完成,绝大部分产出指标的指标值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林长制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5万元,年中调整预算为108万元,执行数为97.91万元,完成预算90.1%。
主要产出和效益:严格按照预定成本完成,无资金浪费,有效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全市森林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森林生态效益;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调查数据监测,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矢量数据入库,保障林地资源安全,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由于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性、复杂性等特性,现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不能满足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导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预算绩效自评质量不高,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推进林长制落实落地落细,推进全市林业高标准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5万元,年中调整预算为169万元,执行数为164.5万元,完成预算97.3%。
主要产出和效益:完成市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各项目,分别为印刷费、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等项目。在市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项目政府采购阶段,未出现弄虚作假,违反法律法规情况。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满足合同及质量方针要求率达100%,成果合格率100%。由于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市局机关的正常运行,从而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由于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性、复杂性等特性,现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不能满足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导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预算绩效自评质量不高,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绩效评价人员的业务水平。下年度预算时将结合本年结果进行改进。
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年中调整预算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产出指标完成100%。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最新要求,对前期规划成果(含文本、附表、图件、专题研究报告等)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步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系统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向上级部门沟通汇报工作,同时全面指导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较满意工作成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对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同时该规划也为我市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空间要素支撑,有效保护了市域生态环境等。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项目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的相关政策要求,在上年度结果基础上加快推进。但由于上位规划批复时间较晚(2024年11月30日),导致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1.继续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的编制审批工作。按照部、省要求,修改完善形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最终成果,协助市人民政府按要求将成果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整理入库、平台横向和纵向的接口开发等,更新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系统功能。2.下年度预算时将结合本年度结果进行改进,同时根据年度计划安排预算资金,按照合同条款和工作进度及时申请支付项目资金。
征收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74.46万元,完成预算74.5%。
主要产出和效益:优化市局机关运行服务保障,加强档案管理、党建、物业管理、新闻宣传等服务管理,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职工食堂、安全保卫购买社会服务单位考核体系建设,健全服务制度,完善服务标准,制定服务质量绩效评价办法,强化绿化、维修、保洁等日常物业服务的管理制度,实现服务便捷化、标准化。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由于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性、复杂性等特性,现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不能满足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导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预算绩效自评质量不高,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98万元,执行数4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开展群测群防能力建设,发挥地质灾害精细化气象风险预警平台和已建地质灾害三级专业监测点作用,全年共发送地质灾害精细化气象风险预警24期近4000人次,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覆盖率达100%,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得到提升,完成了相关指标值。2024年度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四位一体”网格人员对辖区内3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覆盖多频次巡排查,共出动10000余人次,巡排查隐患9500余点次,实施人员转移避险8次共37户135人,完成了相关指标值。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加强跟踪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在保障资金规范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7.31万元,完成预算94.6%。
主要产出和效益:完成各信息化建设项目,分别为机房维保、互联网专线和电子政务系统维保以及既定的信息建设项目。在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招投标阶段,未出现弄虚作假,违反法律法规情况。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满足合同及质量方针要求率达100%,成果合格率100%。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由于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性、复杂性等特性,现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不能满足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导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预算绩效自评质量不高,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对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绩效评价人员的业务水平。2.下年度预算时将结合本年结果进行改进。
随州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2024)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8%。
主要产出和效益:(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出指标设置开展监测的城市个数指标2个,已全部按时完成监测数据生产并验收合格。完成了相关指标值。(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效益指标设置社会效益1个指标值,监测数据可满足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工作需求。完成了相关指标值。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无。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下一步将加强项目实施和跟踪指导,在保障项目质量安全和资金规范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3万元,年中调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项目完成后,更新了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现势性,提高随州的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该项目为新增性项目,按照工作任务完成后,达到省级验收的目标,可以满足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项目实施后可以提高基础测绘数据现势性,丰富数据内容,向社会提供最新的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无。
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8万元,年中调整预算数为31.01万元,执行数为31.0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项目完成后,确保项目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提高随州的测绘服务机构的测绘服务能力水平,节约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维护社会群众的利益,优化营商环境。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无。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无。
天地图·随州数据融合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万元,年中调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项目完成后,更新了地理信息数据的现势性,提高随州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该项目为常年性项目,每年都有数据更新的任务,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后,达到了省级验收的目标,可以满足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项目实施后可以提高天地图数据现势性,丰富数据内容,提升天地图省、市节点的服务能力与水平,向社会公众提供最新的地图以及各类在线地理信息查询服务。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无。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无。
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系统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53万元,执行数为7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计划建设森林防火应急道路110.65公里,实际完成110.65公里,完成率100%;计划建设森林防火阻隔带12826.5亩,实际完成12826.5亩,完成率100%。项目建设开工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工程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1、项目后期管护需要加强。一是受极端干旱天气的影响,部分标段地块的油茶苗出现死苗现象;二是防火道路施工时间紧迫,路基未沉降到位,有的地方开挖线过小,出现塌方现象;三是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需要进一步加强。2、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强化。森林防火应急道路修通后,对运送防火物资、扑火队员带来了便利,但是给社会人员进山也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带来了一定的森林火灾隐患和安全隐患。各地应对加强对道路进出的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无。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监督,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中央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管理规范,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开支,不随意调整预算支出项目,做到每一笔开支都在预算范围内,提高项目资金效益。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一是将绩效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一步梳理完善;二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监督,对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的实际效果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与考核,提出评估意见和改进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提高项目执行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款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反映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分类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附件
一、2024年度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二、2024年度林长制工作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三2024年度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四、2024年度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五、2024年度国土征收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六、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七、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八、2024年度随州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九、2024年度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十、2024年度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十一、2024年度天地图·随州数据融合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十二、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系统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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