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贯彻《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同时对单位和个人国土资源使用经营的合法性实施监督;
(二)受理对国土、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和行政复议,调查处理国土、矿产资源违法案件;
(三)遵循“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宗旨,对全市土地和矿产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基本情况
我单位事业人员编制7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经费自理编制1名),实有人数6名。
含领导职数2个,分别为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
含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土地执法科和矿产执法科。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37.2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44.2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2.2%;政府性基金收入3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1.9%;上年财政拨款结转24.3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7.7%,上年其他结转38.6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8.2%。比上年度收入预算总额(439.95万元)减少了302.69万元,减少比例为6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出预算总额为137.26万元,按支出项目经济类别划分:人员支出86.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8%;公用支出20.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3%,项目支出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9%。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13.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医疗卫生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114.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6%;住房保障支出6.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比上年度收入预算总额(439.95万元)减少了302.69万元,减少比例为68.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财政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07.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6.32万元,公用支出20.9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安排总额(97.23万元)增加了10.03万元,增加比例为10.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为3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比上年度预算总额安排(338.72万元)减少308.72万元,减少比例为91.1%。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办公费0.33万元,印刷费0.04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53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取暖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0.12万元,差旅费2.04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工会经费0.76万元,福利费0.95万元,其他0.5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总额11.47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1万元,比去年(0.39万元)增加了0.02万元,增加比例为5.1%,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人员编制情况及标准测算的结果;因公出国(境)费0.48万元,比去年(无)增加了0.48万元,增加比例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万元,比去年(8.5万元)减少了7.47万元,减少比例87.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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