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国有土地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购、储备交易;城区内集体土地的征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土地收储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在编18人,退休4人,劳务派遣人员3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入预算总额40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经费拨款185.37万元;上年结转其他结转224.57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收入总额(566.24万元)减少156.3万元,降低27.6%,降低的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支出预算总额409.94万元。按支出项目经济类别划分:人员支出26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43%;商品和服务支出52.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91%;项目支出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66%。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4%;医疗卫生支出8.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9%;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341.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25%;住房保障支出20.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2%。比上年度预算支出总额(566.24万元)减少156.3万元,降低27.6%。降低的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财政拨款支出185.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6.37万元,公用支出9万元。比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66.24万元)减少380.87万,降低的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2019年预算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2019年预算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市收储中心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总支出52.94万元: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6.5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9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0.6万元、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福利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其他支出9.31万元。比上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52.49万元)增加0.45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为干部职工职务变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政府采购预算13.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4.8万元,车辆加油及保养9万元。比上年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减少41.2万元,降低74.9%,降低的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年底,收储中心总资产11434674.65元,比年初余额减少12554537.07元,减少52.33%,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清查,抵消了部分流动资产。其中固定资产3089306.8元,比年初增加110179元,同比增加3.7%,主要是搬办公地点购置了部分办公设备;流动资产8345367.85元,比年初减少12664716.07元,同比减少60.28%。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为6.13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为1.03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0.98%,预算依据为根据2018年的实际支出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与上年相同,预算依据为根据2018年的实际支出安排。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也没有此项费用。
无因公出国费用,2018年预算也没有此项费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无,2019年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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