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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8-01-31 16:39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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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随州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统一征地中相关的事务性、技术性服务工作”。近年来,市征地事务服务中心承办了落户我市的国家、省市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报件报批及我市其它征地相关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员7人、正式退休工作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临时聘请门卫1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17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9.3万元(含经费拨款5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8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50万元,上年结转64.1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收入总额减少29.14万元,降低14.3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173.43万元,按支出项目经济类别划分:人员支出86.54万元,比上年减少32.37万元,降低27.22 %;商品和服务支出13.44万元,比上年减少9.21万元,降低40.66 %;项目支出73.45万元,比上年增加43.28万元,增长143.4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4万元,比上年减少9.20万元,降低39.25 %;医疗卫生支出4.61万元,比上年减少1.34万元,降低22.52%;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47.20万元,比上年增加14.35万元,增长10.8%;住房保障支出7.38万元,比上年增加0.19万元,增加2.64%。比上年度预算支出总额(202.57万元)减少29.14万元,降低14.39 %。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109.3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7.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4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1.84万元,公用支出10.14万元);项目支出28.02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没用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总支出13.44万元: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1.6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理管理费0.3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支出2.08万元。比上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22.65万元)减少9.21万元,降低40.66%。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没有政府采购。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为6.56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为1.56万元,比上年增加0.76万元,增加95%,预算依据为根据2018年的实际支出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增加233.33%,预算依据为根据2018年的实际支出安排。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也没有此项费用。

  无因公出国费用,2018年预算也没有此项费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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