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2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F区1号窗口
联系方式:0722-323417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曾都区南郊办事处马家榨社区居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擂鼓墩大道北段西侧(马家榨居委会四组)1号楼 |
421302300001JB00015F00010001-0048 |
5310.16 |
商服 |
|
2 |
曾都区南郊办事处马家榨社区居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擂鼓墩大道北段西侧(马家榨居委会四组)3号楼 |
421302300001JB00015F00030001-0020 |
2814.42 |
商服 |
|
3 |
曾都区南郊办事处马家榨社区居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擂鼓墩大道北段西侧(马家榨居委会四组)2号楼 |
421302300001JB00015F00020001-0016 |
1643 |
商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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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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