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F区1号窗口
联系方式: 0722-323417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曾都区南郊办事处柳树淌社区居民委员会 | 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南郊办事处柳树淌社区三组柳树淌居民点(真武小区)1栋;2栋;综合楼3栋;3栋101、102、103、104号(社区活动室);4栋;5栋;6栋、7栋、8栋 | 421302300014JB05330F00010001-0048; 421302300014JB05330F00020001-0036; 421302300014JB05330F00030001-0004、0005-0044; 421302300014JB05330F00040001-0032; 421302300014JB05330F00050001-0016; 421302300014JB05330F00060001-0012; 421302300014JB05330F00070001-0036; 421302300014JB05330F00080001-0012;
| 1栋:房屋3626.40㎡ 2栋:房屋2398.80㎡ 3栋:房屋5401.66㎡(其中101、102、103、104号活动室905.66㎡) 4栋:房屋3812.10㎡ 5栋:房屋2077.52㎡ 6栋:房屋1591.08㎡ 7栋:房屋5018.88㎡ 8栋:房屋1441.92㎡ | 1-8栋:住宅
3栋101、102、103、104:活动室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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