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告 知 书
随州市恒昌房地产开发公司:
依据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向我局送达(2019)曾法建字第1号《司法建议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我局决定宣告位于舜井大道258号的随国用(2007B)第876号土地使用权证无效,请你公司收到此告知书后及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证。
2021年7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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