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002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鄂1303执855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8)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685号
| 张辉才 | 不动产权证书 | 421302400012GB00014F00060044 | 北郊花溪巷7号(花溪苑小区)B4栋2单元80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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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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