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魏克喜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府河镇万隆居委会一组的不动产权证【36-0726】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