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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05 发布日期:2021-02-07 17:10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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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05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鄂1303执恢75号之三,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20150101379

土地:(2010B991

黄强

房产证

土地证

421302400006GB04121F00010001---0002

北郊黄垅4小区26-61101-201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2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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