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06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鄂1321执218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证号: (2018)0009108 | 彭厚林、马全秀 |
不动产权证
| 421302200011GB00055F00050035 | 随州市青年路66号(齐星花园)12栋1单元1302号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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