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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07 发布日期:2021-03-12 14:50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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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07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鄂1303执字第1023-1,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不动产证号:

房产证:01-03143

土地证:(2010B)4641

冷意

房产证

421302100019GB00286F00010021

东城解放路26号(商业集团总公司)5栋1单元302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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