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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22 发布日期:2021-11-10 15:19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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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22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鄂13执字第126号之三,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20105783;20120105784


随国用(2011B)第058号

随州市威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房产证

土地证

421302500042GB00011F00030001;

421302500042GB00011F00020001。


随州经济开发区望城岗、十里铺村1栋单元101号;随州经济开发区望城岗、十里铺村2栋单元101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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