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资源配置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1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23 发布日期:2021-11-25 10:54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胡欢
字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23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鄂1303执2418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30108091


随国用(94)字第20518号

余先明

房产证

土地证


421302200018GB00238F00010003

西城双龙寺四组1栋1单元303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25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