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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04 发布日期:2022-03-08 16:25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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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04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鄂0106执恢655号之二,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不动产权证:鄂(2017)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483号

周春霞、田再兴

不动产权证


421302100031GB00045F00140057

随州市府河大桥西北角(滨湖湾)A-11栋1单元1204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3月0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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