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34
根据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鄂1321执恢185号之一,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8)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657号 | 敖秀丽 | 不动产权证书 | 421302500047GB00013F00090041 | 随州经济开发区熊家村(随州红星国际广场建材博览中心3幢1-2层42号) | |
2 | 鄂(2018)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731号 | 敖秀丽 | 不动产权证书 | 421302500047GB00013F00090042 | 随州经济开发区熊家村(随州红星国际广场建材博览中心3幢1-2层43号)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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