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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37 发布日期:2024-04-08 15:48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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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37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鄂1303执恢523号之十一,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03-06127


   刘福堂

房产证


421302300029GB00005F00060202


南郊涢水桥头白云公园交叉路口1栋314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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