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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不动产权证明作废的声明公告038 发布日期:2024-04-12 16:14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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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38


根据河南省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豫1391执恢6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79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1302100007GB00018F00080007


青年东路与季梁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尚城国际)5栋2单元1504号

执行裁定书:(2024)豫1391执恢6号之二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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