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38
根据河南省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豫1391执恢6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7)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798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1302100007GB00018F00080007 | 青年东路与季梁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尚城国际)5栋2单元1504号 | 执行裁定书:(2024)豫1391执恢6号之二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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