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65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鄂1303执恢680号之一,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618号 | 胡军 | 不动产权证 | 421302100020GB00125F00020001 | 东城舜井大道283号(棉花综贸中心)4栋1单元101号 | |
1 | 鄂(2019)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617号 | 胡军 | 不动产权证 | 421302100020GB00125F00020022 | 东城舜井大道283号(棉花综贸中心)4栋2单元102号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