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66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1303执恢176号之一,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6)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175号 | 董仕全 | 不动产权证 | 421302100031GB00045F00060066 | 随州市府河大桥西北角(滨湖湾)A-2栋2单元1102号 | |
1 | 鄂(2016)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174号 | 董仕全 | 不动产权证 | 421302100031GB00045F00060077 | 随州市府河大桥西北角(滨湖湾)A-2栋2单元1103号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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