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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79 发布日期:2024-11-04 15:57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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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79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鄂1303执恢792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03-04191


方俊玉

房产证

421302300029GB00110F00010001

南郊白云湖南路3号(南郊白云小学)4栋1单元101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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