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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12 发布日期:2025-03-20 11:18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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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12


根据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1381执恢495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0575号

 黄宏伟、熊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21302100029GB00021F00150004

碧桂园翠山蓝天二十七街497幢1-3层26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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