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19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鄂随州中民破字第00001-19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随开他项(2014)16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421302500042GB00004W00000000 | 经济开发区寨湾村、十里铺村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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