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要求,我局对近期申请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5日(5个工作日,申报企业可在“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查询具体意见)。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提出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审批科。
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E区10号窗口,邮编:441300,电话:0722-3257757。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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