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4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对石材开采和加工,要严格规划、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和严格落实后续修复措施,真正实现“在保护中发展”,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二、整改目标:
对石材开采和加工,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和严格落实后续修复措施,真正实现“在保护中发展”,促进随县石材产业绿色健康发展。
三、整改措施:
1、建立矿产资源开发联合会商制度、石材产业资源开发总量控制及开矿权“零”增长机制,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采开发强度,严查超量超范围开采行为。进一步完善《随县石材多规合一实施方案》,优化矿业权配置;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石材矿山开采、加工的相关要求及矿山开发利用和绿色矿山标准;督促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恢复治理。
2、由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联合踏勘,严格规划和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所有开采出的资源均得到合理利用。
3、在石材企业占用林地的审批上,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5〕12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多规合一》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按相关文件要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审批。严格监管,认真执行《森林资源巡查月报制度》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督促基层林业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巡查台账;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指导企业在矿山企业复绿上适地适树,为企业复绿提供技术支持,因地制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1、随县建立了净矿权出让联席会议制度,对矿产资源的开发进行联合会商;
2、成立了“随县饰面石材花岗岩矿权整合出让工作领导小组”;
3、制定了《随县饰面用花岗岩矿权整合出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随县石材多规合一实施方案》,科学设定年开采总量。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现有加工能力压减基础上,初步测算,将随县石材加工总产能压减控制在600万立方米荒料/年以内,矿山开采产能与其相匹配;
4、科学设定矿权个数,划定整合出让区域范围,通过优化,在保障市场供应的前提下,以尽量少的矿权数量实现对矿区的整合,将19宗采矿权整合为6宗;
5、制定补充勘查工作方案,开展补充勘查,编写勘查成果报告评审备案;
6、按照“净矿”出让程序开展申请划定(确定)矿区范围前期准备工作;
7、条件成熟组织“净矿”出让;
8、竞得企业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进行绿色开发,落实边开采边恢复责任。
9、督促基层林业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执行森林资源巡查月报,严格按政策法规审核林地征占用的申报;
10、突出抓好随县花岗岩石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鼓励发展机制砂,推进尾矿综合利用,“吃干榨尽”,变废为宝,改变矿山企业“小、散、乱、污”问题;推行“清理、整形、覆土、复绿”四步工作法,建立“乔、灌、草”立体生态体系,形成了矿山覆土复绿的“随县模式”。2017年以来,共投入资金2.1亿元,整治平台、边坡312个,点播橡子24.3万斤,栽种湿地松苗260万株,覆土复绿1.3万亩,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边坡覆土率达到95%以上,治理成效得到国家林草局和省自然资源厅高度肯定。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1、完善石材产业机制。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联合会商制度、石材产业资源开发总量控制及开矿权“零”增长机制,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采开发强度,严查超量超范围开采行为。进一步落实《随县石材多规合一实施方案》,优化矿业权配置;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石材矿山开采、加工的相关要求及矿山开发利用和绿色矿山标准;督促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恢复治理。
2、强化动态巡查。加强对石材开采、加工的监管,强化动态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早教育、早处置”。
3、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格执法,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石材开采、加工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不留死角,对重大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7日)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反映。
联系方式:0722-3596797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