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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1 16:37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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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中央环保督察重点交办的黑臭水体治理问题中,合溪河、东明珠渠、南郊1号渠、东护城河治理任务尚需加快工程进度,已完成治理的大部分都采用水泥硬化、沟口截污方式过于单一,未考虑到水环境生态修复的自然规律,在源头截污、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等多种综合施策上推进不到位,导致出现晴天断流,雨天溢流的现象。

二、整改目标

2018年底,完成南郊1号渠、明珠渠黑臭水体治理。2019年上半年,完成东护城河截污干管铺设,实现沿线污水全部并网。2019年底,完成东护城河黑臭水体治理。逐步改造已完成硬化河渠项目,对未治理水体项目严格采用生态修复整治措施。

三、整改完成情况

1.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合溪河治理任务规划审批2017921组织编制审批了《随州市城北两水片区合溪河排水明渠规划(随州大道-汉丹铁路)》;

2.配合牵头单位完成东明珠渠治理任务的规划审批分别于2016年11月3日组织编制审批了《随州市曾都区明珠渠改造规划(厥水东堤-车水沟)》2018年3月1日组织编制审批了《随州市曾都区明珠渠改造规划(桃园路-交通大道)》;

3、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南郊1号渠治理任务的规划审批分别于2015年6月25日组织编制审批了随州市擂鼓墩片区1#排水明渠规划擂鼓墩大道-厥水河西大堤》,2016年5月5日组织审批了《随州市城西擂鼓墩片区1#排水渠规划》;

4、配合牵头单位完成东护城河治理任务的规划审批,在2012年10月23日组织审批了《随州市东护城河河道整治规划》,2013年4月19日组织审批了《随州市东护城河保护与整治规划(铁树社区-时代广场段)》,2014年5月17日市人民政府下达《关于东护城河两岸环境整治等专项规划的批复》(随政函[2014]41号),2018年6月18日组织审批了《随州市东护城河保护与整治规划(东关学校-齐星公司)》;

截至目前,我市4黑臭水体治理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完成100%,规划融入生态修复、海绵城市等设计理念,在源头进行截污、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等,综合施策以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控制目标。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聚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要求注重做好城市品质提升和百姓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使城市建设既有“面子”、更有“里子”。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11-2021年11月17日)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827917/3596625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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