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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2 14:3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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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应山河、广水河、漂水河、府河河道非法采砂、盗砂行为屡禁不止。

整改目标

实现河道采砂活动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无采砂船(机)聚集性偷采现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

全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非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绝不姑息,采取24小时轮班值守,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到现场制止,非法开采行为立案查处,对达到刑法量刑标准的移交公安机关。积极开展非法采砂清理整顿工作,对非法开采田砂、山砂及非法囤砂点进行清理。

近几年来,我局共接到市采砂制砂领导小组交办11个案件,12345市长热线转办29件,均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了制止和查处。

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实行最严格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矿产环境综合治理。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销号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1112日-20211119日)向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596799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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