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7)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建立实施好河长制,加强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统筹规划和调度管理。
二、整改目标
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制体系。经过3至5年的努力,全市入河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湖水环境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黑臭河、黑臭湖基本清除,河湖面积不萎缩、功能不退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立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有管护机构、有管护职责、有经费渠道、有管护标准、有考核制度。
三、整改完成情况
涉及我局整改任务:做好全市河道划界确权工作,切实履行均水河河长制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工作职责。
整改完成情况如下:2017年,市委、市政府将均水河列为十条市级河道之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均水河河长制工作联系单位工作任务。自均水河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开展巡河40余次,其中市级河长巡河15次,下达市级河长令2件,工作联系函5件。严格落实“一河一策”工作要求,2018年5月我局配合水利部门共同编制的均水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经市河长办审核后报市级河长进行了审定,5月28日,随州市推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印发了《随州市均水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并在全市河长制工作微信群中进行经验推广。目前,我局正在配合市水文部门推进新一轮均水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2019年年底前完成了均水河全线河道划界确权和勘界定标工作,我局被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评为“全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成绩突出单位”。2020年12月,我局被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评为“随州市河湖长制示范单位”。
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市、县级62条河道确权和28座大中型水库发证的规定任务,小型水库、闸坝、干支渠、水电站等配套设施正在有序推进划界确权工作。对已完成划界确权的市县级河流、大中型水库,纳入三调数据库入库上图,实行“一张图”管理。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履责,主动作为,按照均水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持续做好均水河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河道发证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均水河河库面貌和水生态环境,推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品质随州、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1日)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596499。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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