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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4-10 16:14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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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报送2024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题报告的函》要求,结合《随州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随州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单位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2024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保决策部署情况。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局党组和自然资源(林业)系统常态化学习内容,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学习传达习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市工作安排部署,认真研究部署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体系,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呈现良好局面。

(二)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2021年以来,第二轮中央和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局共16个。其中: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个(省序号2、6、57),牵头整改1个(省序号57),其中省序号6、57已整改销号,剩余1个(省序号2)问题整改时限为202512月底,正在按时序要求整改;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9个(省序号2、5、14、25、26、27、3335、41),牵头整改4个(省序号14、26、27、33),目前已完成自验并提交验收6个(省序号2、5、25、26、33、35),剩余3个(省序号14、27、41)正在按时序整改;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4个(省序号1、6、8、15),牵头验收1个(省序号15),目前已上报整改方案编制任务清单,待正式清单下发后按要求开展整改。

(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1、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情况一是全面完成2023年度46199个图斑国土变更调查对全市4万多个图斑进行全覆盖逐级地类核查,确保调查成果满足国家差错率要求并已向社会公布数据成果。二是有序开展部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县级层面自主开展的自然保护地类型登记单元数4个。

  2、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4596.9亩,消化率29%;闲置土地处3598.65亩,处置率54.5%。均已超额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编制了随州市本级2024年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更新随州市城区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随州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和城区标定地价成果。三是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对拟用地原用途为农用地变更为“一住两公”用途地块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审。2024年备案确认地块17个,面积860亩;2024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11个地块,面积891.68亩(已供地并已备案)。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12个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有效防范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3、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及实施情况。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审查,并征求了相关省直部门和省自然资源厅处室意见,拟于近期召开省级专家评审会。随县和广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已完善并上传至全省“一张图”系统。科学划定三区三线统筹指导县市区对重大项目进行梳理,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全市共划定耕地保护目标343.82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97.70万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650.21平方公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229.67平方公里。

4、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情况一是矿山生态修复迈入法制化轨道在随州市委市政府、省厅的领导下,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随州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于2024327日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7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省第二个、全国第六个出台的地市。二是多举措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全链条管理。建立4个清单,推动矿山生态修复由末端治理向全链条管理转变。全市在建在产矿山做到分阶段、分年度,按计划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积极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由属地政府履行修复责任的历史遗留矿山完成修复面积128.24公顷。停产矿山已修复面积251.56公顷。三是优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我市原有省级试点项目4个,因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已按程序取消1个,经优化调整后,总整治规模18.5万亩,投入资金4.94亿元,计划实现新增耕地3740亩,减少建设用地590亩,有效促进了耕地集中连片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5、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一是打赢翻耕起垄和出土见苗“双承诺”兑现战。抢抓春季升温多雨有利时节,兑现翻耕起垄和出土见苗“双承诺”6.9万亩,2023年全市耕地面积达到347.72万亩,牢牢守住了343.82万亩耕地红线。二是打赢2024年耕地恢复整改攻坚战。完成耕地恢复整改并通过省级审核10.02万亩,预计2024年全市耕地面积将实现两连增达到356.56万亩。三是打响2024年耕地流失整改收官战。抢抓政策过渡期加快占补收尾,立项项目13个、5631.61亩,拟新增耕地3275.67亩、水田3022.29亩;备案项目(含分割报备)73个,新增耕地数量2971.87亩、水田规模3551.25亩。此外,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协调城乡土地供需矛盾,立项增减挂钩项目25个、9865.82亩,备案项目22个,新增农用地5135.67亩(耕地1396.90亩)。为既保耕地、又保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6、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情况是严格矿业权设置中环境管控要求。按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谨慎设立矿业权,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林业等保护政策的,一律不予设置采矿权。2024年,全市新设采矿权共6宗,均不涉及生态红线。二是落实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对14宗矿业权组织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矿山开采顺序和采掘工程部署符合开发利用方案的有关规定,“三率”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三是推进矿山绿色发展。从矿区环境、资源开采、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低碳、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科技创新与规范管理等六大方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24年,全市5家矿山被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

7、森林资源管护情况是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卫片执法2024年省林业局下达我市核实图斑758个,涉林违法案件33宗,违法个数与面积相比去年有所减少。是强化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保护。全面停止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采伐强度控制在20%以内,确保全市公益林、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加强国土绿化提升碳汇增量“无山不绿、无水不清、无路不荫、无村不美”四无为总体目标,将省局下达我市的2024年造林计划任务,分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等方式落实到图上。四是加快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完成中央财政补助造林项目2万亩、省局下达的荒山绿化任务0.83万亩。随县澴潭镇高家冲村作为美化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林业试点村,被省林业局评选为“湖北省森林乡村示范村”,并给予20万元资金奖补。

8、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情况一是加强保护宣传。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开展科普宣传47场次,分发传宣资料近4万份,手机短信22余万条。2024年湖北省“爱鸟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广水市成功举办,受到省林业局充分肯定。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鸟类保护专项治理、“清风行动2024”等专项行动,监督检查有关企业(市场)274处,配合有关部门查办案件23起。三是加强古树保护。开展了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复壮修复一级保护古树12株完成了湖北广水中华山珍稀鸟类重要栖息地巡护监测项目,形成了监测成果。加强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争取了省级财政湿地保护与修复资金120万元科学确定受保护湿地面积将湿地保护工作与河长制、林长制工作紧密结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湿地保护巡查工作,着力强化湿地监测与监管。

9、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履行行业的监管责任。全年开展综合检查4次,排查项目100余项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80余份,印发通报5起,实施现场简易处罚50余起约谈各类违法违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1230余人(次)。是明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在施工全过程中全面负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道路全硬化、围挡标准化、冲洗自动化、裸土覆盖化、降尘喷淋化、垃圾处置规范化” “六化要求。是明确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要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矿山生态修复资金筹措途径不广泛。历史遗留矿山因属于无主矿山,需地政府拿出财政资金进行修复,一方面当前各地政府财政资金紧张,难以保障充足的修复资金,虽然申报相关省级补助资金,缺口部分资金仍需地方政府筹措另一方面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投入大、见效慢、回报率低原因,社会资本参与。

(二)碳灰产品和绿化建设体系不完善。我市造林绿化主要依靠国家投资,目前只有中央财政造林补项目,并且每亩补仅有500元,国土绿化质量提升行动缺少项目资金支撑随着造林难度不断加大,对林业投资标准偏低,影响了项目建设的质效。林业碳汇发展进展缓慢。我市林业碳汇起步较晚,林业碳汇产品开发不足,计量监测体系还不完善,市场交易体系尚待建立。

(三)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意识不到位建设工程在招投标时,建设单位未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预算范围,单靠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难以满足扬尘防治工作需要。施工现场未落实专职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全面负责喷淋降尘、裸土覆盖、道路保洁、车辆冲洗以及扬尘设施维修等工作,致使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效果不佳,履查屡犯、事后反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系统观念,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我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坚持国之大者,守牢自然资源底线。学习借鉴“厦门实践”经验,进一步抓好《随州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的贯彻落实。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专题章节纳入“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中,明确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环境保护要求,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营造矿山修复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严格落实历史遗留矿山年度修复任务和停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全市矿山生态修复“双清零”工作要求,结合三年行动方案年度修复任务,积极谋划申报省级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力争历史遗留矿山“清零”目标按期核销,停产矿山按期全部修复。

)夯实绿色基础,筑牢鄂北生态屏障。查隐患、增绿量、提绿效、促产业为重点,全面建立四级林长体系,完善林长制激励机制,推进林长+”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沙化、石漠化土地一体化普查工作,开展采石采矿、临时使用林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聚焦重点区域荒山绿化,深入实施国土绿化质量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大力推广互联网+义务植树模式,调动全社会积极性。

)突出行业引领,聚力城乡融合发展。生态环境工作涉及我局方方面面内容,我局将坚决履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对照市委市政府责任清单,认真行使“两统一”职责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努力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体系,积极对接省厅及相关部门,按照最新审查要点要求,对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优化完善。指导随县、广水市做好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改完善,推进市县级规划尽快获批。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三种意识实施四个一律紧紧围绕“六化”标准,持续开展在建工地扬尘整治活动,由“要我防治向我要防治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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