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环委会《关于印发<随州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随州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将《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1.负责自然资源调查检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指导合理开发、节约集约利用,制定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政策措施,建立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责任科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
2.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责任科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3.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科
4.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责任科室: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
5.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修复、治理和补偿机制。
责任科室: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
6.负责基于土壤污染状况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用地准入。
责任科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7.负责矿产资源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责任科室: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科
8.负责林业和草场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场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场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管;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得监督管理。
责任科室:国土绿化科、森林资源科、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科
9.负责推进全市林业(草场)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场生态补偿工作。
责任科室:国土绿化科、森林资源科、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
10.负责编制全市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重点矿种等专项规划,并依法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
责任科室: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科
11.负责拟定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与散装水泥的行业产业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工作并监督执行;负责预拌混凝土企业日常管理和绿色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实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科技项目的责任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责任科室:勘察设计与科技科
12.依法规范房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
责任科室:建筑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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