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05686X/2023-17400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字号 | 随自然资规发〔2022〕5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2-06-01 |
编辑 |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 | 胡欢 |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林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落实“两稳一保”相关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日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落实“两稳一保”相关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助企纾困“两稳一保”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在《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若干措施》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六项具体举措如下:
一、加快行政审批速度。以创新思维、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力推进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再提速。成立项目规划、用地、用林、用矿、不动产登记5个服务小组,全面对接企业服务事项,落实“5+2+24”全天候服务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简化内部流程,凡因项目选址规划建设需召开专家组会议的,启动“来件即受理”即时服务机制,来一件议一件。提高“店小二”专班服务效率,加快包保企业问题解决速度,全力助推企业发展。
二、清单化开展企业服务。进一步梳理“三项清单”(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用林需求清单、服务企业开工清单、服务企业提速清单),严格落实“周汇总、周通报”制度,实行挂图作战,一周一调度,对明确有用地用林需求的88个项目,各地各单位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时限。对于能在近期开工、进一步提速的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务必以各种方法形式加强对接服务,帮助项目更快落地实施。
三、用地出让超前部署。部署重点拟出让地块前期准备工作。对于初步具备出让条件的重点优质精品地块,按类型、分阶段提前做好用地规划条件、土地评估、收储会审议等工作,推动房屋拆迁等各项工作同步开展,实现“净地出让”。
四、强化用地支持措施。对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工业企业,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50%,其余在一年内缴清。存量工业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利用存量土地资源、房产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土地用途和权利人、权利类型在5年过渡期内可暂不变更。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或直接用于物资储备、中转、配送、分销作业、运输装卸以及相应附属设施的物流用地(具有物资批发、零售等市场交易功能的用地除外),可按当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确定出让底价。对重点项目用地用林应保尽保。
五、加快推进矿业权出让。6月底前完成已具备出让条件的随县饰面用花岗岩等矿产采矿权出让工作,为全面推动开采企业顺利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奠定基础,促进石材转型升级健康平稳发展。协调做好“净矿”出让相关工作,推进矿区范围划定、矿产资源储量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编制及评审、出让收益评估、挂牌出让、出让合同签订及签发采矿许可证等工作。
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为各类企业开通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优先从快办理。对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一律免收登记费。支持企业以不动产抵押物余额设定再次抵押,依法办理不动产余额抵押登记,助推企业增加抵押融资规模。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将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190”(一个环节、90分钟)办结标准。
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稳定我市经济发展的责任,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对内持续发力,提升服务质效,切实把二季度经济稳住,努力为下半年发展打好基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