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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国土整治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10-30 15:2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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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整治局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国土整治局是隶属于随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三科一室,核定编制人数9人。2018年在职人员9人,退休1人,另有劳务派遣人员2人。

 二、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国家和省级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批、现场踏勘、中介机构遴选、中介机构信用评价、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招投标方案审批、施工实施过程中的监管、规划设计变更审批、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建立占补平衡指标储备库,承担市级占补平衡任务。参与编制全市土地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负责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土地整治项目信息报备及核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国土整治局2018年决算收入总计为193.96万元,较上年减少34.47%,主要原因是2017年统筹收回的财政结转资金未作减账,今年统筹合理编制预决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85.63万元,其他收入为1.73万元,年初结转6.6万元。2018年度支出总计191.8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略有减少。

随州市国土整治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收入为185.63万元,支出为19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36万元,项目支出4.99万元。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2.6万元,比上年减少13.1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经费支出。其中:

(一)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为0.14万元,公务接待4批次28人次,比上年减少61.1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经费支出。

(三)2018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为2.46万元,比上年增加3.79%,比上年略有增加,属正常现象。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随州市国土整治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7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2.29万元,物业管理费0.33万元,差旅费0.78万元,维修(护)费18.55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劳务费1.62万元,工会经费1.18万元,福利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8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12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8年3月搬到市局附楼办公,因该场所原为职工宿舍,不符合办公标准,需进行改造,本年度支出办公区域改造、修缮17.4万元,导致与预算相比有所增加。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随州市国土整治局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数为20.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改造、修缮及网络布线费用。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随州市国土整治局账面有车辆2辆,其中1辆为日常公务用车,1辆由市局统一划拨给广水市国土资源局使用,并已在广水市参加车改,待手续完备后作减账处理。

六、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9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数183.0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7.6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05.3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数183.01元,实际支出额19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8万元,项目支出4.99万元。执行率为104.84%,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时未填报五项奖励工资及增加了1名工作人员,使实际支出大于预算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土地整治项目监管项目2018年度预算数40万元,实际支付4.99万元,支付率为12.47%。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调整,年初预算项目部分未开展。

2018年,全市实施中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20个,总建设规模25万亩,总投资规模6.3977亿元;实施省级投资低丘岗地项目7个,总建设规模10.868万亩,总投资规模2.1736万元。

2018年全市共立项市级耕地占补项目57个(含旱改水项目15个),总面积2.7915亩,预算总投资8900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增加旱地面积9680亩、水田面积1.688万亩;已验收并在省厅备案的占补项目5个,旱改水项目3个,新增旱地面积6514亩,水田面积43亩,旱改水面积1876亩。2018年,富裕耕地指标跨市交易1475亩,收益3.6亿元,为随州的经济和建设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第三部分  随州市国土整治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处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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