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森林公园的规划设计、组织调查和项目报批
2、监督管理森林公园建设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3、负责森林公园范内的森林资源保护,绿化树木和绿地管护、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位于随州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及城南新区随城山一带,距市区3公里。规划面积10305亩,其中林地面积7717亩,森林覆盖率72.2%。随城山森林公园为公益性森林公园,公园建成后免费向市民开放,公园有良好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具有观赏、休憩、娱乐、科普教育等功能。
根据2013年12月2日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的通知》(随编发[2013]52号)文件精神,同意设立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人,正科级单位。森林管护的具体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目前森林公园有2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决算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对照年初预算,按单位实际收支情况进行决算。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收入137.5万元,其中:财政人员经费收入19.9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2万元,松材线虫专项除治资金90.16万元,其他收入15.38万元;上年结余和结转47.06万元,本年收入总合计184.56万元。
2018年度总支出15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1万元,项目支出120.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0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6 万元,决算数为19.96万元,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96万元,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其他专项财政拨款资金102.16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偿及森林病虫害除治资本性支出专项支出120.67万元。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属随州市林业局二级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1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属随州市林业局二级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我单位人员经费不足,公用经费弥补了人员经费,单位运行费用由其他收入支出共计6.39万元。其中:办公费0.28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 1.35 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福利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6万元。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5.3万元,增加了1.0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我单位负责人派驻淮河桐桥畈村任第一书记,由于路途偏远,市林业局调派了一辆车作为扶贫专用车辆,增加了单位的差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为20万元,因松材线虫病是国际国内头号检疫对象,致病力强,传播速度快,除治难度大,树木感染后50天左右即可死亡,疫情的发展具有不可控制性,普查时无法准确掌握疫木株数,普查后又有新疫情不断扩散,树木也在不断死亡。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出现爆发态势,需要对枯死疫木进行除治,每年除治最佳期是11月至次年4月30日止,因此造成年初预算过少,而实际政府采购过多的现象。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120.6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86%。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加强公益林保护管理,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目标,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管护责任,切实维护林农权益。维护和稳定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大有害生物防治力度,降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阻止疫情扩散,不出现新疫点,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工作计划和目标,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健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地目标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林业防灾减灾—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绩效自评:
2018年市财政局从本单位上年此项经费结转资金中解决26.96万元,从市林业局2018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中统筹解决54万元,共计80.96万元用于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经费。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96万元,执行数为77.267万元,完成预算95.43%。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林业有害物生防治面积10305亩,2018年度完成10305亩,占任务的100%。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防治变化度≤4.7%,综合防控符合规范,达到健康林标准。松材线虫防治当期任务完成率≥90%。二是能及时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减少灾害损失,增加乡土阔叶树种比例,维护生态安全,保持健康林面积,促进森林健康,生态良好。
2、生态公益林项目绩效自评:
2018年省级生态公益林集体林地面积7717亩, 补偿资金12万元,其中直接补偿资金11万元,公共管护费1万元。我单位于2019年3月已将生态公益林直接补偿资金11万元足额拨付到各村集体及各个人手中,1万元工作经费已于2019年9月已全部用于生态公益林防火支出。预算完成率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公益林是人类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基地,是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同时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体。二是通过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建立,使林农的经济收入有所增加,积极性得到了调动,有效地保护了重要区域的森林,特别是水源林,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了保障,特别对于环境恶劣的生态恢复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根据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和单位职能,合理制定本年度项目预算;二是加强项目规划及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争取执行与预算安排相符。
第三部分 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目标而发生的人员支出。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