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国有土地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购、储备交易;城区内集体土地的征用。
2、部门基本情况
2015年8月,市土地收储中心划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数18人,现有干部职工27人,其中在职20人,退休3人,劳务派遣人员4人。
二、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入预算总额567.16万元,全部为上年结转。比上年增加13.06万元,增长3%。
(2)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支出预算总额567.16万元,比上年增加13.06万元,增长3%,按支出项目经济类别划分:人员支出264.75万元,比上年增加53.43万元,增长25.28%,商品和服务支出52.41万元,比上年增加10.46万元,增长24.93%,项目支出250万元,比上年减少364.1万元,降低59.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51.32万元,比上年减少7.48万元,降低12.72%,医疗卫生7.33万元,比上年减少8.71万元,降低54.3%,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488.45万元,比上年增加31.02万元,增长6.78%,住房保障支出20.06万元,比上年减少1.77万元,降低8.11%。
(3)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拨款收支
(4)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元政府性基金收支
(5)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总额44.8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3万元,增长44%,其中:办公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3.46万元,增长224.67%,印刷费0.7万元,水电费4.8万元,比上年增加2.99万元,增长165.19%,邮电费4.5万元,比上年增加3.2万元,增长246.15%,取暖费0.31万元,物业管理费0.36万元,差旅费5.5万元,比上年减少8.58万元,降低60.94%,维修费0.28万元,会议费0.9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培训费1.08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会经费3.5万元,比上年增加0.1万元,增长2.94%,福利费3.05万,比上年减少1.2万元,降低28.24%,其他14.86万元,比上年增加14.43万元,增长3355.81%。
(6)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政府采购总额为34.1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5.2万元,服务预算18.9万元。
2、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未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
三、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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