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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44)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26 16:34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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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4)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抓好府河流域水环境治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强化联防联控预警措施,规范沿河排污口合法化设置,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十小”企业的取缔、专汽行业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化工企业(含化肥)退城入园、黑臭水体整治、河道非法采砂、畜禽养殖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一河两岸”生态环境修复。

二、整改目标

到2020年,全市府河流域水环境明显改善,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专汽行业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和“一河两岸”生态环境修复取得扎实成效。

三、整改完成情况

1、配合牵头部门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相关规划编制审批。2018年规划编制审批了《随州市擂鼓墩片区柳树淌黑臭水体治理规划(光子路-涢水北路)》。2019年规划编制审批了《随州市南郊4#渠黑臭水体治理规划》、《随州市南郊5#渠黑臭水体治理规划》、《随州市花溪河黑臭水体截污干管线形规划(清河东路-季梁大道)》。同时还编制审批了合溪河、明珠渠、擂鼓墩片区1#排水渠及东护城河河道整治等城市排水渠改造规划。

2.配合牵头部门完成随州市集中建设区污水处理设施相关规划编制审批任务。先后完成随州市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淅河片区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等规划编制审批任务,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执行一级A标准。

3.配合牵头部门完成相关排水渠规划编制任务,截留排水渠两侧污水,接入周边现状污水管网,推进排污口整改工作。

4、全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非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绝不姑息,采取24小时轮班值守,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到现场制止,非法开采行为立案查处,对达到刑法量刑标准的移交公安机关。积极开展非法采砂清理整顿工作,对非法开采田砂、山砂及非法囤砂点进行清理。近几年来,我局共接到市采砂制砂领导小组交办11个案件,12345市长热线转办29件,均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了制止和查处。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正确处理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配合相关部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违法采砂制砂行为,确保采砂制砂市场有序发展。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3日)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596625。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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