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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3)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01 15:32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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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3)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对石材开采和加工,要严格规划、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和严格落实后续修复措施,真正实现“在保护中发展”,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二、整改目标

对石材开采和加工,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和严格落实后续修复措施,真正实现“在保护中发展”,促进随县石材产业绿色健康发展。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市局加大对石材工作的督办工作力度,促进环保督察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际效果。编制随州市“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工作,督促严格落实矿业权出让联合踏勘机制,从规划上和机制上促进石材依法依规健康发展。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从市级层面开展大量细致的工作,为推进石材产业健康顺利发展出谋划策。

2.随县成立了石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石材办,吴山、万和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组建相关执法监管分支机构,在随县编制异常紧张的情况下,编委批准定编定岗30人,并由县委常委任主任,配强了工作力量,加大巡查监督频次。

3.随县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5〕53号)有关精神,建立了多部门联合现场踏勘机制,由县政府安排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联合县应急、环保、林业、水利、信访等部门及矿权所在地镇政府,形成矿权审批联合踏勘机制,对新立矿山划定矿区范围,延续及变更采矿权等联合进行现场踏勘,形成踏勘报告后报县政府决策。建立了净采矿权出让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监察、发改、经信、应急、环保、林业、水利、信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及矿山所在乡镇、村民代表参加的联席会,对项目涉及的环境评价、林地占用、水土保持、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方面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形成一致意见,并将政策处理情况在所在乡镇、村设置的信息公示栏、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形成会议纪要。

4.“十三五期间,随县编制了《随县石材产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和《随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2019年7月,随州市启动随县石材专项环保督察,为控制资源开发总量及开矿权“零”增长,制定了“双减双控”的目标,制定了《随县石材矿山减点控量和矿权整合工作方案》、《随县饰面用花岗岩矿权整合出让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时任县委书记为组长的随县饰面石材花岗岩矿权整合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实施方案》已分别于2021年3月16日和4月19日经过县石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及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明确鼓励国有企业、政府平台公司积极参与,整合后的矿权实行“净矿”出让,对今后集中开采区进行了规划,在保障市场供应的前提下,以尽量少的矿权数量实现对矿区、产能的整合,将19宗采矿权整合为6宗,年设计生产规模荒料600万立方米,并纳入正在修编的“四轮矿规”。

为对尾矿、剥离层等进行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放,减少环境污染,在吴山、万和、太白顶分别建设了年加工能力500-1000万吨的骨料加工生产基地,以消化尾矿尾渣,既有利于矿山环境整治,更能形成综合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目前已组织完成6个区域的野外补充勘查作业,补充勘查结果报告已报市局评审(备案),下一步,我们将组织联合踏勘,召开“净采矿权”出让联席会议,开展风险评估和净残值评估等工作,争取尽快推出“净矿”出让。

5.随县已经编制了《湖北省随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并上报到自然资源部。由于当时随县石材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2020年底均面临到期,原有矿山服务年限太短,且正在开展石材矿权整合出让推进工作,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随县政府认为当前创建绿色矿业示范区不具备充足的条件,因此没有向省厅上报《确认后的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议名单》和相应的建设方案,2020年7月已将相关情况向省自然资源厅报告。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已明确整合后新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在夯实整合成果和转型发展到位后,再考虑申请创建国家级绿色矿业示范区。

6.2021年1月31日石材产业复工复产过渡期开采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对石材矿区实行了“四个一律”整改措施:所有作业人员一律下山、所有开采设备一律清理下山、所有石材荒料一律清运下山、所有矿山积存尾矿和石渣一律清运至指定堆渣场。相关石材矿山企业积极主动,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克服高温酷暑、边坡陡峭、取土难、运输难、浇水难等各种考验,配合政府进行整改,全力以赴开展矿山覆土复绿,共拆除轨道130公里、工棚112处,清理锯机658台、发电机100台、空压机270台、生活垃圾93.5吨,实现原有生活区和垃圾堆积区全部覆土复绿。累计投入资金7000多万元、人力4.78万人次,栽种树苗144.3万株,播撒草籽4.48万余斤,完成复绿边坡122个、平台166个、堆渣场14个,复绿面积3590亩。

7.整顿石材加工企业用地不规范行为,随县2018年以来督办完善建设用地手续241宗,面积143.8214公顷。在石材加工企业用地审批上,严格控制增量,2019年以来,未新增石材加工企业。随县政府对部分加工企业临时用地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

8.2018年以来,随县加大违法采矿查处打击力度,共立案查处涉石材非法开采案24宗,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公安8宗,行政处罚16宗,违法开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暂未发现新增非法开采行为。

9、严格审批完成情况。林业部门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3月 31日国家林业局 第35号令)等相关规定, 能做到尽量少占用林地,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情况。印发了《行政审批集中会审制度》、《行政审批现场查验抽签制度》、《外业工作纪律反馈制度》,对所有涉林行政审批报件安排专人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层层审核把关,符合要求后进入下一个审批环节,采取随机抽取人员的方式组织查验并对查验人员落实外业工作纪律情况进行反馈,各环节相互配合、相互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市场社会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确保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运行。自2009年起-2021年9月,林业部门依法依规办理石材加工企业永久占用林地213宗,面积874.7885公顷(其中,2018年-2021年9月共办理石材加工企业永久占用林地83宗,面积215.4627公顷)。临时使用林地到期后,属地林管站迅速通知企业依法在一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且企业采矿权已到期无原料加工,企业即按照要求对临时使用地林地进行覆土并播撒草籽。2020年11月,随县人民政府为做好“六稳、六保”重点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矿权整合,向市政府请示(随政文[2020]44号),采取协议出让将随县十四家矿权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市政府批准后,主管部门颁发了采矿许可证,在矿权期限内,企业再次获得了加工原料,加工厂复产,部分企业复工后,需对加工废水进行沉淀,便重新向随县林业局申请临时使用林地,同时考虑不对其他林地造成影响且原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时间较短、植被较少,使用原有林地对植被影响更小,决定重新申请使用前期已使用过的林地。2021年7月,随县环保分局、石材办要求石材加工企业建立干湿分离车间,企业已对沉淀池进行了逐步回填,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10、严格监管完成情况。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做到公开、公正、科学、透明。为加强矿山监管,进一步巩固矿山复绿成果,随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规范石材产业使用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石材产业使用林地预审联评、企业退出、规模管控、联合执法动态巡查监管机制。同时实行森林资源监管动态巡查,夯实森林资源管理监管责任,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安排当地林业管理站成立了矿山巡查专班,对采矿区实时监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随县林业局实际,制定了《木材价格认证制度》、《一案三移交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中会审制度》,统一全县涉林案件林木价值,制约行政执法随意性,强化行政执法案件移交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加大重点案件、疑难案件的办理力度,经局党组研究,资源股从林业系统抽调有多年执法经验的执法人员组建专班,重点查办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疑难案件的办结率得到大幅度提升,2021年1-8月,全县办理涉林违法行政案件225起,处罚金额500余万元,移交涉林刑事案件20起。

11、强化生态修复完成情况。2017年,全县投入各类机械设备2930台(套)、劳力21700人(次),整治平台、边坡312个,点播橡子24.3万斤,栽种湿地松苗230万株,种植柏树7500株,播撒灌草种子2万余斤,推进“乔、灌、草”立体生态恢复,复绿面积达8151.9亩;加工区及通道同步栽种各类苗木7万余株,并通过国家林业局驻武汉专员办和省林业厅联合组织的验收。2018年,建立和落实“一企一策”制度,对石材矿山全面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石材企业抢抓季节,对可补植补造矿山进行覆土复绿,对已复绿苗木成活率不高的进行补植,共复绿补植150余亩、松树苗12800株、草籽1000余斤、橡子10000余斤。2019年以来,由县“四大家”领导带队,组建专班进驻企业,再次对石材企业基本情况逐项清查梳理,汇总形成19家矿山开采企业和162家加工企业问题清单,因企施策,督促整改,19家矿山开采企业机械设备和人员已下山;清理关停“小散乱污”无证加工点31家。完成了万和、吴山、草店等矿山生态修复5624亩的补植补造工作任务。2021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林业局组织工作专班,督促石材企业应覆尽覆。为持续巩固矿山整治成果,近五年来,不断加大人力财力投入,探索总结矿山复绿经验方法,累计完成覆土复绿一万余亩,随县矿山覆土复绿工作得到各大媒体的关注支持,新华社等主流媒体以各种形式报道宣传随县矿山复绿,推广随县矿山复绿经验。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积极探索落实矿业绿色发展机制,确保矿业绿色可持续健康发展,把石材产业真正打造成随县的绿色产业和富民产业。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7日)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596625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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